根据《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》(东府〔2020〕31号)和《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》(东府〔2020〕32号)有关规定,我镇结合实际,开展义务教育民办学位补贴补录工作。各民办学校已于10月13-14日收集符合补录资格家长的补录申请,共计1401人。现将有关部门审核的积分公示如下:
公示时间:2021年10月23日—24日;
复核截止时间:2021年10月25日 下午17:30前。
公示期间,如家长对积分有异议的,可于2021年10月25日17点30分前向就读学校提出复核申请(只复核居住积分,注意核对积分方姓名和身份证号),由各民办学校汇总于10月26日下午向教育管理中心提供汇总表。
复核后,将根据《樟木头镇2021年义务教育民办学位补贴补录工作方案》,录取积分方居住得分前150名的学生。
附件:
樟木头镇民办学位补贴补录积分公示.pdf
樟木头镇教育管理中心
2021年10月23日